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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科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1.接收干部档案材料,登记名册。开具调档函到转出单位调取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干部档案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发现缺少的材料,及时登记,并发函索取,登记、编号、及时入库干部档案材料。
2.收集、鉴别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判定材料真伪,检查材料余缺,审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归档。
3.归档干部档案材料。对归档材料按照台帐制度,进行逐份登记归档,经鉴别需要销毁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批准后统一进行销毁,对破损的归档材料进行原件修复,根据新收集的归档材料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
4.办理干部档案的查询、借阅和传递。阅档时清点档案材料,收回时清点后归档,每月检查一次借出档案归还情况,逾期不还者及时催要。
5.转出干部档案材料,注销名册,办理转递。清点拟转干部档案材料,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密封档案加盖密封章,在档案转出本上登记档案转出时间,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用电话索取或提供干部全面情况和涉及政治历史或者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不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个人不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工作中形成的废纸一律按保密废纸的要求进行处理或销毁,节假日做好安全保密防范工作,每周五下午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前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
7.承担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及政审、外调、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按照组织程序,实事求是出具有关介绍信、证明材料、政审材料。
8.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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